32歲王姓女子與39歲陳姓丈夫感情不睦,今年6月16日凌晨持熱水瓶澆淋睡夢中丈夫,再持水果刀朝其右胸猛刺,警方到場後緊急將他送醫仍傷重不治,檢方依涉傷害、殺人既遂罪起訴,台南地方法院今天開庭,她否認殺人,指丈夫作勢要打她,一直逼近,她怕的要死,隨手拿了水果刀伸出去,再次張眼時,刀子已在他身體裡。
她說,一開始沒殺他致死的意思,因之前遭家暴、言詞恐嚇,當天看他睡的很舒服,想讓他體會到底有多痛,持泡麵用熱水壼用熱水潑灑他。而他被痛醒後抓她頭髮,作勢要打她,但沒打到,她逃跑時而撲倒在房間內整理箱。
她表示,看到對方要追上來,在整理箱上摸到一把水果刀,左手拿刀反握,要對方不要過來,一直逼近,她怕的要死,隨手拿了水果刀伸出去,再次張眼時,刀子已在他身體裡。
她坦承傷害,否認有殺人犯意。律師主張,王女否認殺人,坦承傷害致死,指王女不慎刺傷被害人,主張防禦過當。
然而,陳男弟弟等人委託律師且參與訴訟,律師質疑王女的說法與第一次警詢筆錄,左手正握,正向刺向被害人的說法有出入。律師也說,事後查證,死者中刀後還到浴室沖水,燒燙傷越來越難受,跑到陽台呼救,當時被害人仍存活,後因失血過多而死亡。
律師認為,若僅是不小心刺傷,第一時間王女應立刻撥打119求救叫救護車,但目擊者指證,她若無其事跟證人表示,只是夫妻吵架,因而錯失救治黃金時間。律師認王女供詞不可採。
法官當場勘驗該把凶刀,上面沾滿血跡,且刀子與刀柄間還斷了一塊,刀子全長31.6公分,刀刃即達18.6公分。然而,該刀深入被害者胸腹部達18公分,且塑膠柄也斷了一塊,在王女左手指破皮,可能握刀用力所致。
striandly45591.blogginaway.com
案發當時,警方也為她身上傷勢拍照存證,包括臉部、嘴唇內及手、腳等處,王女說,是案發前6月11日、12日,丈夫打她造成的。她表示,沒有當天對她造成的傷痕。
除2020年通報家暴紀錄外,王女律師要求調閱婚前2015年報案紀錄,請求成大醫院鑑定王女是否有受虐婦女症候群或創傷後壓力症候群,致使當天有辨識能力降低情狀,甚至當天通報紀錄及密錄器,有無自首適用。
檢方認王女無相關身心科等就診紀錄,看不出有鑑定必要性,但尊重法官裁量,法官表示,將評議後決定。
★《聯合新聞網》關心你:遇到家暴事件,請打113保護專線
留言列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