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鼓勵縣市政府、學校,以移除或改名等方式,將公共建築中的威權象徵清除,內政部祭出拆除一座兩蔣銅像,給予10萬元補助。內政部今說明,威權象徵處置並不只有拆除,還可透過改名或以其他方式處置,外界所稱「砸重金」、「去蔣化」是過度簡化解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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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據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第5條規定,凡出現在公共建築或場所的紀念、緬懷威權統治者的威權象徵,本應予移除、改名,或以其他方式處置。
內政部澄清,辦理反思威權象徵與在地集體記憶、反省威權統治與政治崇仰文化為主題德相關活動,也會酌予補助,報載所稱「砸重金」、「去蔣化」是過度簡化解讀。
內政部表示,在承接促進轉型正義威權象徵的處置事項,當涉及各機關(構)的職掌或業務時,各級政府機關(構)應配合辦理。
內政部表示,由於各地轄管單位多有提出處置威權象徵的經費需求,部分轄管單位擔心編列預算,延宕處置進度,因此,為協助解決各威權象徵轄管單位的處置經費問題,內政部11月28日訂定發布「內政部推動威權象徵處置補助作業要點」,其補助項目及範圍,除補助辦理處置作業外,也補助各單位辦理破除威權崇仰文化的社會溝通活動,鼓勵社會反省威權統治,深化民主憲政秩序。
內政部表示,目前已爭取編列威權象徵相關補助經費,考量各地威權象徵的樣態及處置難易不一,將視個案酌情補助以10萬元為限,報導所指處置每座銅像均一律補助10萬元,並不正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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